关于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泊江海子煤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告发表时间:2021-12-21 17:19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泊江海子煤矿 项目性质:产能核增 项目概况: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泊江海子矿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行政区划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子镇管辖。井田面积40.6km2。 本项目原设计规模300万吨/年。2016年12月鄂尔多斯市煤炭局以鄂煤局发[2016]370号文对本项目联合试运转进行了批复。由于井田境界等工程内容变更,2017年委托编制了泊江海子矿井及选煤厂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8]13号文对变更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8年10月淮矿西部煤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西部煤矿政[2018]101号文发布了关于泊江海子矿井及选煤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意见。 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以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的通知,2021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能煤运函[2021]758号文件对本项目生产能力核定进行了复函,核定泊江海子矿井具备6.0Mt/a生产能力,纳入国家重点保供煤矿范围。 本项目设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矿井水、生活污水回用于矿井生产用水。场地建有锅炉房,锅炉均配备脱硫除尘设施;矿井生产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均得到妥善处置。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泊江海子煤矿项目矿井生产能力从300万吨/年核增至600万吨/年配套同等规模选煤厂,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评价确定该项目目前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补充评价项目新增污染源环保措施,指导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为此,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环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如下: 1)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查清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及其污染防治对策分析;运营期煤矿生产对井田内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对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3)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子镇 联系人:梁少辉 电话:15149764899 邮箱:127443243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 联系人:庞工 电话:010-82276552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12月19日 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下一篇对症下药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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